本所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今日起生效。双方在新三板挂牌、做市支持、并购重组、转板上市等领域开展互补合作,共同推动金融业务发展和创新。即日起,本所公司上市法律事务部开展该协议日常事务工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1994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发展成全国性的证券公司。2001年底,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7月31日,海通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在多年的发展中,海通证券始终遵循“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经营理念和“规范管理、积极开拓、稳健经营、提高效益”的经营方针,坚持“稳健乃至保守”的风控品牌,追求“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效益一流”的经营管理目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在10余年的不断探索过程中打造出了具有海通特色的知名行业品牌,尤其在银行类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发行承销方面享有盛誉。2006年4月,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荣获“2005年度投行最佳团队”、“2005年最佳股改团队”。2007年1月被著名财经网站和讯网评选为“2006年度中国最佳投行金牌团队”。2008年1月,被证券时报评选为“2007年中小企业优秀保荐机构”。在《2l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中国资本市场投资年会”上,海通证券获得“2006年最佳经纪团队”的殊荣。2009年荣获第三届《新财富》杂志“新财富最佳投行奖”。2010年1月,在国金证券主办、上海证券报协办的“第二届中国最佳私募基金”评比中,公司荣获券商资产管理类长期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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