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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德案辩护律师反驳河南警方无刑讯说法
发布时间:2011-10-21 11:48:17 | 浏览次数:

    就河南警方称有关杨金德被刑讯逼供等说法“均属谎言”的回应(相关报道参见:河南警方称杨金德系“废用性肌肉萎缩”),杨金德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和杨大飞随即发布相关照片和博客文章,予以反驳。

  河南警方如是说

  此前,就近日备受关注的河南南阳民企老板杨金德“涉黑”案,在相关媒体报道之后,南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开展全面调查”,市委、市政府还成立联合监督组。10月16日在南阳市中心医院对杨金德进行全面体检及刑事医学鉴定。

  据南阳市中心医院作出的刑事医学鉴定,“杨金德全身皮肤完整,未见皮损;双小腿及足背、足底附着的是淡褐色及黑色干燥性污垢,清洗即可去除;双足、双手20甲甲周皮肤完整,甲板表面光滑,质地坚硬,附着牢固。根据临床体检及脑干诱发电位、眼底拍片结果,耳镜及鼓膜拍片,分析认定杨金德目前无失明、耳聋的临床证据;根据皮肤、肛肠科检查,结合肛镜检查,分析认定杨金德目前未见皮肤及肛肠损伤的临床证据”。


  对于杨金德自述的“双下肢瘫痪”的问题,鉴定认为,杨“双下肢不活动,检查不合作,膝反射活跃,结合全脊柱磁共振检查未见异常,分析认定杨金德目前因双下肢不活动,存在废用性肌肉萎缩,无脊髓性损伤的临床证据。”

  而南阳市公安局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案件的侦办、羁押过程展开倒查,“没有发现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行为。”河南省公安厅采取异地用警的方法进行联合核查,“也没发现刑讯逼供行为。”

  河南警方称,“联合调查及医学鉴定结果表明,杨金德涉黑案办理中不存在刑讯逼供问题,有关律师和媒体报道称犯罪嫌疑人杨金德因遭受刑讯逼供导致左眼瞎、右耳聋、双下肢瘫痪、指甲遭受钳子夹拔、肛门塞啤酒瓶等均属谎言。”

  二审律师朱明勇辩驳

  对此,杨金德的二审辩护律师朱明勇与10月20日凌晨通过其微博发布相关照片,对南阳方面的说法予以反驳。

  朱明勇向财新记者透露,杨金德的一审辩护律师杨大飞10月19日下午会见了杨金德,了解了鉴定的相关情况。而是次会见,看守所方面未允许律师拍照。

  对于南阳官方称,杨金德“双小腿及足背、足底附着的是淡褐色及黑色干燥性污垢,清洗即可去除”的说法,朱明勇连续发布了三张杨金德脚部的照片(摄于体检前),称“请全国人民看看,这就是南阳官方通报的杨金德脚上的属于污垢,洗洗就掉了的东西。”

  朱明勇称,南阳方面在体检时,还企图将杨金德脚上的蜕皮“强行搞掉”,“结果还没完全搞掉。”律师杨大飞19日会见杨金德时,这些蜕皮仍然存在。

  对于指甲问题,朱明勇称,“(杨金德)留着长指甲,就是想证明被刑讯逼供时警察用钳子夹住手指甲的证据以作为鉴定。体检前,几个便衣强行按住杨金德剪掉了他所有的留了一年的长指甲。”

  而杨金德眼睛上的纱布,以及耳朵上的纱布,都是医用纱布,还有医院专用胶布,“不是他自己搞上去的”,为什么他的眼睛和耳朵上“会有这些(东西)”?而在体检前准备录像时,这些纱布被扯掉了。

  对于南阳方面称体检未见杨金德皮肤及肛肠损伤,朱明勇反问道,“刑讯逼供已经一年多了”,可以“用啤酒瓶做个侦察实验”,插进肛门“看看一年后检查是什么结果”。

  朱明勇表示,杨金德说警察对其刑讯逼供,警察自己组织对其体检,然后说没有刑讯逼供,双方的的说法,都属于言词证据。可是,“人站着进去的,躺着出来的。体检也是躺着抬去的,然后还是躺着抬回的。”

  朱明勇还追问到,杨金德案目前正值法院二审阶段,公安机关无权接触被告人,为何是公安组织体检和鉴定,而不是法院和检察院?为何由不应干预司法的市委和政府组成调查组?

  一审律师杨大飞回应

  而杨金德的一审辩护律师杨大飞也通过其博客发文回应。称杨金德在会见律师时指出了南阳官方通报中的内容有“多处不实”。

  杨金德对律师称,他在进行鉴定之前数次提出要求其辩护律师一起参与鉴定的过程,但未得到许可。杨大飞认为,参与这起鉴定的人员有河南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及检察院、法院人员,唯独少了辩护律师。

  此外,杨大飞称,杨金德本人表示他完全配合检查,并没有南方官方通报所称的不配合检查的情况,有省人大代表“贾小平”(音)可以证明配合检查的事实。

  杨金德还称,唐河县公安局的人将其眼角上的纱布强行撕掉后才开始录相,为的是有一个良好完整的的形象,而且在拍摄的过程中,只是有选择的进行拍摄,有的时间完整录像,有的时间只录相不录音。他认为这次鉴定只是一个“面子工程”。

  此外,南阳官方在通报说,“2010年10月12日杨金德被抓获到案,10月13日被羁押至社旗县看守所,到2010年10月30日后羁押在唐河县看守所至今”。杨金德称其中对警犬基地的羁押时间故意隐瞒,他是2010年10月12日在方城被拘留的,头上戴了头套,到羁押场所才发现不是看守所而是警犬基地,被送到社旗县的时间应该是14日的上午,在警犬基地被关了两个晚上。

  杨大飞认为,南阳市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工作组“不伦不类”,反而又一次证明了“政府干预司法的现状”。因为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对于刑讯逼供的认定和排除,完全可以通过二审的开庭进行审理,他建议南阳市政府保持中立,“以公正、公平、客观的心态和工作作风,让本案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审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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